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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设滥用“电子警察”带来交通管理乱象 建议清理不合理电子眼刻不容缓
发布日期: 2021-03-10 11:36:32 来源: 中关村在线

如今中国正进入汽车社会,因此驾车交通出行成为很多百姓的基础民生问题。今日,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建议清理不合理电子眼的提议收到民众关注。据悉据统计,2020年全国交通罚款总额3000亿元左右,平均每车罚款逾千元,建议清理不合理电子眼刻不容缓。

建议清理不合理电子眼

韩德云介绍,2020年全国各地新增大量“电子警察”(即自动电子抓拍装置),既高效快速惩处交通违章违规行为,也产生巨大罚款数额。统计结果显示,在全国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中,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分别排在第三和第四位。

韩德云举例,在南京违停只罚款100元,在深圳违停却罚款300元;在武汉“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罚50元,同样行为在太原却罚款100元。“‘电子警察’在什么路段、应该设置、设置多少、由谁核准、多久进行准确度检验,以及设置使用的规范标准和程序等问题,国家和行政主管机构从未作出过立法效力较高的法律或行政法规定。

“在全国各地,部分地区在有关道路交通状况本身不够合理的情况下,通过滥用‘电子警察’产生天量罚款收入。‘电子警察’不仅未能有效保障行路安全,反而给正常交通秩序带来安全隐患(比如使用超强闪光装置等),更成为交管部门基于私利扩张的‘罚款陷阱’。”

使用“电子警察”既可以带来交通违章查处数量大幅增多,又基于缺乏正常的违章罚款监督使用程序,更使得各地交管部门愈发热衷以不同方式,在不同路段大量装置“电子警察”,进一步加剧了滥设滥用“电子警察”带来的交通管理乱象,埋下了交通执法管理腐败的祸根。

韩德云建议清理不合理电子眼,有些省市故意在部分平整、空旷道路规定较低最高时速、在同一道路上设置多个限速规定且之间无缓冲地带转换、在道路畅通时改变车辆行车道设置导致压线、在路边区域一律给予停车违章处罚等。

韩德云建议清理不合理电子眼,加强对“电子警察”设立后使用规范的制定,对闯红灯、区间测速、违停等摄像头的设置地点应当合理并向社会公开,确保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符合标准、标志明显。